投稿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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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起,App将不能再任性收集你的个人信息

来源:今日消防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1-05-04 05:04
作者:网站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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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IT之家 5 月 1 日消息 国家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》将于 5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。 规定明确了地

IT之家 5 月 1 日消息 国家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》将于 5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。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、网络约车、即时通信、网络购物等 39 类常见 App 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。

新规的实施将对个人信息保护产生怎样的影响?App 运营者应如何落实要求?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相关问题。

问: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?将对个人用户信息保护产生怎样的影响?

答:近年来,App 得到广泛应用,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、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但与此同时,App 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、强制授权、过度索权等现象大量存在,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十分突出,广大网民对此反映强烈。为了规范 App 个人信息收集行为,解决当前超范围收集、强制授权等突出问题,四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规定。

规定明确的 39 类常见 App,覆盖了大众衣食住行、学习工作等日常生活的主要方面,基本涵盖了当前网民的普遍诉求。同时,针对当前新技术、新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快速增长的趋势,规定将小程序、预置软件等均纳入了管理范围。

规定在明确 App 基本功能服务和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基础上,明确要求 App 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,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。在保障 App 正常运行的同时,规定还保障了用户对 App 基本功能服务的使用权,以及对收集使用非必要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和决定权。

问:规定施行后,相关主体需如何落实规定要求?

答:App 运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要求,对照 App 基本功能及必要个人信息范围,在 5 月 1 日前,对运营的 App 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开展自查,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进行改正。

规定正式实施后,应用商店等分发平台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上架的 App 进行审核,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上架;对已上架的 App 进行复核,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予以下架

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要求,加强对 App 运营者和应用商店等分发平台的监督检查,及时调查、处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,切实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。

问:规定的出台实施将对 App 发展有何影响?

答:规定明确为保障 App 基本功能服务的正常运行可以收集必要个人信息,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,科学地平衡了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 App 发展应用的关系。规定的出台不会影响 App 的发展应用,将有效规范 App 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,有利于促进 App 的健康发展。

IT之家附:关于印发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》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、通信管理局、公安厅(局)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关于“网络运营者收集、使用个人信息,应当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”“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”等规定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》,明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(App)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,而拒绝用户使用 App 基本功能服务。

现将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指导督促本地区 App 运营者抓紧落实,并加强监督检查,及时调查、处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,切实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。

特此通知。
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秘书局
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
公安部办公厅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

2021 年 3 月 12 日

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

第一条 为了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(App)收集个人信息行为,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移动智能终端上运行的 App 存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行为的,应当遵守本规定。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
App 包括移动智能终端预置、下载安装的应用软件,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发的、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小程序。

文章来源:《今日消防》 网址: http://www.jrxf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504/1465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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